“Mau saman atau tolong?”,烈日当空,交警叔叔目无表情,以他冰冷冰的语气对着我说。
9月5日的下午2时30分,回家的大道上,交通警察将我截停去到一旁,告诉我刚才我超速了。拿了我的驾驶执照后,交警叔叔瞄了几眼,再随意翻了翻他的簿子。看到我好像呆子一样没有什么反应,叔叔就主动作出献议。
如果是给罚单,会被罚300大元,和他拿个人情的话,他只收50。做一个好市民的代价是不菲,经过我的分析后,和叔叔交个朋友应该是比较划算。讨价还价之后,叔叔答应将费用减到30。
从荷包中掏出2张10元,2张5元,想要交给叔叔。叔叔却闹别扭,坚持要3张的10元。最后终于都解决了整件事。后来我领悟了几个道理。。。
1)马来西亚的交通警察都蛮有人情味。
2)他们时常都会出来和我们见面,特别是佳节前。
3)身上要随时准备几张10元,然后将其他钞票收好,不要让叔叔瞄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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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我也遇过类似的事,可是我拒绝向他们求情,当然我拿了300零吉的罚单。可是我很后悔!!
我很后悔没把他们的大名和警号抄下来。。。却傻傻的在罚单上签了我的大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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